2016昆明城市園林植物推薦名錄
《昆明城市園林植物推薦名錄(2016年修訂)》(下稱《名錄》)正式印發(fā)到各縣(市)區(qū)。同時,市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的《關于昆明城市園林植物推薦名錄及相關事項的通知》明確指出,今后對于政府出資建設的項目,各審批部門須嚴格對照《名錄》,挑選推薦使用的植物進行配置,對《名錄》禁止使用的植物不予使用,杜絕再次出現(xiàn)低溫天氣下植物大面積死亡現(xiàn)象發(fā)生。
為降低在霜雪、洪澇、干旱等極端天氣下綠化植物的損失,準確、全面、詳細地向園林綠化生產(chǎn)和管理部門提供科學依據(jù),在《昆明市園林植物推薦名錄(2014 年)》的基礎上,昆明市園林綠化局組織市園林科研所編制完成了新版《名錄》。此次修編共推薦204種適宜昆明地區(qū)栽植的園林綠化植物,進一步豐富了植物品種的選擇,并列出了禁止使用的13種植物,分別為常綠重陽木、黃槐決明、天竺桂、雞冠刺桐、刺桐、非洲茉莉、高山榕、垂葉榕、金錢榕、印度橡膠榕、小葉榕、黃金榕、鵝掌柴等。
此外,《通知》明確為進一步完善“綠色圖章”審批機制,打造 “一路一景”的城市綠化景觀,統(tǒng)籌全市塊狀綠地和帶狀綠地,對于規(guī)劃紅線寬度30米以上(含30米)的新建、改建城市道路綠化方案;臨紅線寬度30米以上(含30米)城市道路旁且面積大于500平方米(含500平方米)的公園綠地;面積大于2000平方米(含2000平方米)的公園綠地等3種情況的綠化方案,須由轄區(qū)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初審,市級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復審,復審通過后由轄區(qū)園林綠化行政管理部門出具審批意見。
《名錄》從通知下發(fā)之日起執(zhí)行。對其余非政府出資建設的項目,可以在參考《名錄》選擇植物的基礎上,結合項目實際、小環(huán)境情況,多選擇適宜昆明種植的植物進行搭配,以體現(xiàn)云南“植物王國”美譽,充分展現(xiàn)昆明城市園林特色。